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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保全偷拍女職員如廁 5萬元交保並遭公司辭退

臉書專頁「靠北書記官」揭露保全偷拍一事。(記者吳政峰翻攝)

臉書專頁「靠北書記官」揭露保全偷拍一事。(記者吳政峰翻攝)

2020/07/25 22:4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臉書專頁「靠北書記官」24日張貼「堂堂北部某地檢署偵查庭外女廁發生保全偷拍事件」一文,士林地檢署同日證實事情發生在該署,涉案者為汪姓外聘保全,事發後已請保全公司將他辭退,檢察官也依妨害秘密罪偵辦,訊後5萬元交保候傳。

貼文指出「堂堂北部某地檢署偵查庭外女廁發生保全偷拍事件,還好該署同仁機警當場發現,並把人移送法辦,想不到高層的處理方式居然是要求全署不可以轉傳或揭露,以免對機關形象造成傷害?」

據悉,該事件發生在15日,一名士檢女職員如廁時,發現汪姓保全持手機偷拍,機警大聲呼救,法警聞訊而來,當場制伏嫌犯,以現行犯移送,檢察官訊後認定妨害秘密嫌疑重大,扣押其手機,諭知5萬元交保。

士檢證實此事,強調並未要求全署不可轉傳或揭露,由於案件仍在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透露案情,事發當天就要求保全公司將汪男辭退,待案件告一段落,不排除對外說明,絕對不遮掩。

士檢解釋,7月15日案發後,由於已進入偵查程序,汪姓保全所涉犯罪事實尚由檢察官釐清中,依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原則,不得揭露於非本案相關人員,然考量案發時同仁呼叫法警已引發其他同仁關注,為避免在資訊不足下以訛傳訛造成不必要恐慌,乃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適度在署內澄清相關事實。

士檢指出,當時提醒同仁本案尚在偵查中不宜擅自對外揭露案情,以免違反偵查不公開,畢竟地檢署本身就是偵查機關,如果同仁自己都違反偵查不公開,機關就難免不受外界指責,盼外界不要誤解。

士林地檢署被人揭發保全偷拍一事,渉案的保全被公司辭退,檢察官也依妨害秘密罪偵辦,訊後5萬元交保候傳。(記者吳政峰翻攝)

士林地檢署被人揭發保全偷拍一事,渉案的保全被公司辭退,檢察官也依妨害秘密罪偵辦,訊後5萬元交保候傳。(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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