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空賣空拗買賣糾紛 法官斥幽靈抗辯 判網拍賣家詐欺
收錢不寄貨 不追究算賺到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女子多次於網路「代購」低價商品,收到錢卻不寄貨,買家提告後再退錢和解,台中地檢署認為是買賣糾紛而不起訴,劉女食髓知味持續為之,卻踢到鐵板被中檢起訴,一審法官認定劉女是隱藏在買賣糾紛背後的詐欺行徑,還指劉女的推託之詞是詐財的「幽靈抗辯」,她甚至用媽媽的帳戶洗錢,依加重詐欺罪判刑一年五月,劉女上訴二審並坦承行騙,二審改判一年三月,宣告緩刑四年,免除蹲苦窯之災。
若有買家提告 再退錢和解
判決書指出,大學肄業未婚的劉女,多次於網路「代購」低價國外商品,買家匯款後不出貨,部分買家不追究,她能撈得一些錢,如有買家控告詐欺,她再退錢與買家和解,台中地檢署多次不起訴劉女,不料,二○二二年一月,她可能抱持「能撈則撈」心態,在網站刊登代購色紙等訊息,還提供媽媽的帳戶給買家匯款。
趙姓買家匯款一二一○元,蔡姓買家匯款八○○元代購商品,半年還收不到而提告,這次中檢不再輕信劉女,依加重詐欺取財罪起訴,劉女於台中地院審理時否認詐欺,她辯稱淘寶帳戶有問題,無法代購後,她拿一萬多元請大學同學幫忙,同學拿了錢卻失聯。
屢施故技 這回起訴、判刑
法官卻認為,刑事詐欺罪與民事的債務不履行(不寄貨),界線模糊不清,犯罪人常以此托詞卸責,但還是能判斷出隱藏於「民事債務不履行背後」的詐欺行為。
法官強調,蔡姓買家不見寄貨而催促,劉女始終不回覆;另一位趙姓買家催促寄貨時,劉女宣稱遇到疫情,商品卡在海外倉庫,之後音訊全無,法官詢問劉女不回覆之因?劉女宣稱換手機,資料不見了,又改口說,手機維修時被格式化。
法官認為,劉女供詞前後不一,也與同學捲款失蹤之說不同,劉女甚至講不出同學的名字,這是詐財的「幽靈抗辯」,另外,劉女用媽媽的帳戶,又觸犯洗錢罪,兩罪名以加重詐欺罪處斷,考量她已與蔡姓買家和解,判處徒刑一年五月。
劉女上訴二審,她改口承認自己行騙,並與趙姓買家和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她已知警惕,改判徒刑一年三月並緩刑四年,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