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與妻爆口角 保七警員大腿動脈割傷送醫不治
歐女與擔任員警的丈夫爭吵,造成丈夫不慎遭刀子割傷大腿送醫不治,警訊後她被依傷害致死罪嫌移送法辦。(讀者提供)
首次上稿 17:15
更新時間 20:35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高雄市劉姓保七總隊警員,11日凌晨酒後與妻子歐女爭吵,爭執過程歐女到廚房拿水果刀,劉男見狀用棉被蓋住刀子企圖奪刀,卻疑似不慎左大腿動脈被刺中,瞬間噴血,緊急送醫,仍因失血過多不治;歐女警訊時供稱,是2人嬉鬧時劉男不慎割傷,但警方訊後仍將她依傷害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劉男(49歲)與歐女(47歲)都是第2次婚姻,2年前共組家庭後,劉男與歐女及歐的女兒3人同住三民區租屋處,劉男是保七總隊的員警,與歐女還共同經營一家火鍋店,因經營理念不合,經常爭吵。
10日晚間,劉、歐2人在店裡飲酒後又發生口角,劉男帶走了2人共用的鑰匙,就搭計程車返家,歐女關店後步行回家,沒有家門鑰匙只好打電話請屋內女兒幫忙開門。歐女進入房間,質問劉男「為何拿走鑰匙」,2人因而又爆發口角。
11日凌晨,歐女在廚房手上拿著水果刀,劉男見狀用棉被蓋住刀子企圖奪刀,未料雙方拉扯過程中,水果刀刺中劉男左大腿動脈,當場血流如注,劉男當時意識清醒,未料緊急送醫後,11日下午4時因失血過多宣告不治。
歐女警訊時供稱,當時她在廚房整理廚具,劉男上半身赤裸包裹著棉被到廚房求和,2人在嬉鬧過程中,她手上的水果刀不慎割傷劉男大腿動脈,但警方對歐女的供詞存疑,檢警12日上午相驗屍體後,仍依傷害致死罪嫌將歐女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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