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活活餓死2歲兒 涉案哥哥將精神鑑定
酒店女活活餓死2歲兒,涉案哥哥將精神鑑定。(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林姓2歲男童前年11月遭林姓生母關在廁所活活餓死命案,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起訴林女、蕭姓同居男,2月再起訴被通緝到案的林女胞兄,在押的林男由於押期將屆,法官今提訊他到庭調查有無延押必要;林男說他前年10月離開妹妹住處後,大多睡在台中火車站,每次回嘉義老家時母親並沒說妹妹兒子過世的事,他根本不知道被通緝,希望能交保回家。
林男有輕度智能障礙,領有殘障手冊,律師聲請精神鑑定,法官排定本月22日上午委由國軍北投醫院進行鑑定。
對於是否續押,蒞庭檢察官認為林男今年2月6日才被通緝到案,落網前他都住在車站,居無定所,而妹妹和蕭男都將罪責推給他,若讓林男交保,很可能逃亡,不利追訴,為保障被害人權益,建請續押。
林男的律師則說,林男前年10月10日因經濟困頓、沒有食物而離開台北妹妹住處南返,男童11月9日死亡後,期間最有可能造成男童死亡的妹妹和蕭男,現都交保在外,反而是沒有撫養義務、最不可能害死男童的林男在押,輕重失衡。
林男說他離開妹妹租住處後,大多住在台中火車站,1、2個月回嘉義老家一次,平時有在使用預付卡手機,也會打電話回家,母親都沒跟他說外甥過世的事,被警方逮捕才知情。他說希望能讓他交保回家,將來若判他有罪,他也願意承擔。
律師補充說,林男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調查、通緝,他住車站是因為在台中有陣頭、廟會工作,不是畏罪潛逃,且另2名被告都把罪責推給他,他沒有和他們勾串逃亡的可能,請求法官准予交保,限制住居並責付給林的母親,他會遵期到庭。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決定是否延押。
北檢起訴指出,在酒店上班的21歲林女生下恩客的兒子,交由嘉義母親照顧,2018年8月林男將男童帶至台北還給妹妹,與妹妹、蕭男短暫同住1個多月,北檢認定3個大人將哭鬧的男童關在廁所,男嬰太餓爬出廁所翻找垃圾桶內食物時,林女、林男竟打罵制止。
2018年11月6日,林女再次因受不了兒子哭鬧,把兒子關進廁所後出門,11月9日林女在與蕭男離家玩樂3日後返家,驚覺兒子脫糞、蜷曲陳屍於馬桶旁,死狀甚慘,渾身沾滿糞便、排泄物,相驗時體重只有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