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翰英勇殉職 促社會關注鐵路警察執勤安全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姓男子持刀刺死,引起社會譁然。本案一審結果今日出爐,合議庭審理後認定鄭嫌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依法判決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
83年次的李承翰案發時年僅24歲,2014年10月分派至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服務,與父母同住嘉義市東區,上有一位姊姊於台中擔任牙醫護士,平時喜歡慢跑、健身及旅遊,家庭關係融洽,工作表現也深受同僚、長官推崇。
2019年7月3日晚間8點40分,54歲鄭嫌未購票搭車也不願補票,列車長遂要求他下車,鄭嫌卻未配合,並在車廂中咆哮,列車長通報鐵警局協助處理,值班的李承翰前往處理,未料鄭嫌看見警方出現情緒激動,後竟拿出水果刀刺傷李承翰腹部,李在傷重之際仍僅抓鄭嫌不放,群眾見狀協助壓制,李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不幸於7月4日上午離世。
李承翰之死引發社會關切,大眾運輸維安人員的安全性也重新受到檢視。台鐵局長張政源當時表示,將逐年編列預算在車廂、車站加裝監視器,110年預計全數完成,並檢討增加車站、行車人員的安全配備;鐵警局也針對轄內各站區及列車,在重要時段改採雙警攻勢巡守勤務,並穿著防彈衣、攜辣椒噴劑,與鐵路局共同執行勤務,提升見警率。
李承翰在7月16日舉辦告別式,由副總統陳建仁頒發褒揚令,內政部長徐國勇主持點主儀式,警政署追晉2線1星巡官,頒贈行政院楷模獎章,在其棺槨覆蓋警旗、國旗,並入祀忠烈祠,表彰其英勇事蹟;嘉義市政府則在九三軍人節於嘉義公園忠烈祠舉行李承翰入祀大典;鐵路警察局為紀念其精神,製作李承翰銅雕事蹟牌,豎立在他生前任職的嘉義車站嘉義派出所前。
鄭嫌自100年1月17日起至奇美醫院就診思覺失調,病況沒有太大變化,最後一次就診時間為106年2月3日,嘉義地檢署在8月28日以殺人罪將他起訴。起訴指出,鄭嫌坦承持刀刺向李員左腹部,辯稱「我下車會被弄死,警員要我下車,我就把紅柄嫁接刀拿出來刺他腹部,他們就全部圍上來,我是針對事情,不是針對警員,但是警員堅守崗位,我也覺得他是對的」。
嘉義地院表示,鑑定醫師認為思覺失調症病人需要終身服藥控制,停藥2年內,幾乎100%會發病,而案發時鄭嫌處於急性狀態妄想,加上智力退化理解力差,所以鄭嫌已喪失辨識能力。合議庭因此認為鄭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無法依據對於周遭之辨識而為行為,鄭嫌於行為時具有刑法第19條第1 項之情形,依法應為無罪之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