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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床戰「馬上風」身亡 妻怒告小三

李男偷吃「馬上風」身亡,小三挨告遭判刑確定另要賠償原配20萬元。(示意圖)

李男偷吃「馬上風」身亡,小三挨告遭判刑確定另要賠償原配20萬元。(示意圖)

2020/04/21 10:3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63歲李男偷吃趙姓女小三卻「馬上風」身亡。高院二審採信李妻證述稱丈夫做愛絕對可以勃起,依相姦罪判小三3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台北地院民事庭近日再判小三應賠償原配20萬元,可上訴。

刑事一審原認定李男性器無法正常勃起,故2人性器並未接合,加上刑法相姦罪並不處罰未遂行為,判小三無罪。

但最高法院認同高院二審見解,採信李妻說詞稱夫妻結婚37年,丈夫都可以正常勃起,加上小三供稱:「我們性交行為只有一下子,死者就停止了,當時死者尚未射精」,故認定2人性器已接合,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李妻另於民事庭主張,小三明知丈夫已婚,仍於2014、2015年間起與丈夫交往,2016年間2人一同出國並同房過夜,後經丈夫介紹工作後,一直與丈夫黏在一起,2017年8月29日下午更與丈夫赴摩鐵性交,導致丈夫身體不適送醫急救無效,故求償精神慰金50萬元。

小三辯稱,李男當天身體不適,才會找摩鐵休息,她入房是為了照顧李男,但李男突然發病離世,不過2人並無性交,2人一直以來都是一般老朋友,沒有不正常關係,也無親暱訊息或照片,否認侵害配偶權。

法官依據刑事判決認定小三確實與李男相姦,非一般配偶所能容忍,審酌雙方條件後,判小三應賠償原配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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