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替建商關說 新北議員陳科名判刑10年8月
新北市議員陳科名。(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4連霸市議員陳科名,被控以「刪預算」為威脅向新北市政府施壓,助建商加速取得建照,換取入股的工程公司取得建商土方清運等工程利益,收賄1307萬餘元;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陳科名所為有違選民託付及社會期待,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0年8個月。
檢方調查,業者蔡怡辰名下有土方清運工程及玄關門製造公司,知道不少建商會透過民代關切、催促,以提早取得建築執照、使用執照,好減輕銀行貸款壓力。
2012年間,蔡怡辰邀陳科名入股公司,希望藉此增加公司承攬建商下包工程機會,陳遂借妻名義投資入股15%,另還匿名入股20%;雙方協議,只要建商透過陳發包工程給蔡,土方清運工程陳每立方米可拿20元至50元,玄關門工程可拿工程總價的3%,做為陳的「勞務費」。
2013年至2017年間,陳科名受新潤等6家建商與營造商請託,向核發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的工務局、城鄉局施壓,要求加速核發,甚至在板橋一處建案建照審查協調會中,陳還表明自己有投資該建案,要承辦單位限期完成審查,否則將刪減單位預算。
檢方調查,陳科名助建商取得建照後,要求建商將土方清運、玄關門工程交由蔡男公司承攬,從中收取不正利益;另外也向承攬連續壁泥漿清運工程的業者索賄,金額總計1307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陳科名否認犯行,蔡怡辰認罪,合議庭判定有罪,斥責陳科名有違選民託付及社會期待,不當干擾政府機關公務進行,傷害身為代議士及政府機關代表的公益形象;蔡男則因認罪供出犯罪細節獲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