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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毀容侍候」違保護令 蔡豪改判拘役100日定讞

前立委蔡豪與前妻、屏東縣議員宋麗華感情生變,宋告蔡違反保護令。(本報資料照)

前立委蔡豪與前妻、屏東縣議員宋麗華感情生變,宋告蔡違反保護令。(本報資料照)

2020/03/31 13:3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立委蔡豪涉闖前妻、屏東縣議員宋麗華的住處,還嗆要「毀容侍候」,被控告違反保護令2罪,一審判他徒刑3月、拘役30日,蔡豪不服再提上訴,二審今宣判他有期徒刑部分撤銷改判拘役80日,並合併執行拘役100日定讞。

蔡豪曾因賄選案入獄服刑,假釋期間懷疑宋麗華出軌,他於2017年4月間見宋麗華的司機私家轎車停放宋麗華高市鳥松區住處停車位,憤而上前砸車;宋麗華隔天向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但蔡豪拒不簽收,後傳出兩人於2017年下半年離婚。

判決指出,宋麗華拿到保護令後,蔡豪陸續透過行動電話傳「恨到骨髓,永不可抹滅的恨」、「我無奈接受,你也回不了頭,但你會有報應的」、「男女有人不知廉恥,我將毀容侍候」等訊息,宋無奈提告違反保護令後,蔡豪又同年6月間再度傳訊騷擾、恐嚇。

橋頭地院一審依違反保護令2罪,分別判3月徒刑、拘役30日,皆可易科罰金;蔡豪不服再提上訴,今高雄高分院依合議庭考量他已認罪,3月徒刑的部分改判拘役80日,並與拘役30日合併執行100日。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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