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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妻上汽車旅館「充電」3小時 法官判賠夫20萬元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可供充電的地方眾多,兩人卻不顧瓜田李下之嫌,投宿旅館,判二人需賠償李男20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可供充電的地方眾多,兩人卻不顧瓜田李下之嫌,投宿旅館,判二人需賠償李男20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20/03/22 14:3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王姓人妻前年5月起與莊姓同事互傳曖昧訊息,曾遭李姓丈夫逮個正著,獲原諒後,不思悔改。竟於同年7月一同前往旅館休息3小時,李男憤而對兩人求償百萬。王、莊2人辯稱上旅館是為了「充電」,並無逾越分際。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可供充電的地方眾多,兩人卻不顧瓜田李下之嫌,投宿旅館,判2人需賠償李男20萬元。

李姓人夫向法官表示,自己和妻子結縭十多年,兩人育有一子一女,2018年5月意外發現妻子的手機中有和莊姓男同事的親吻親密照,還有「芳寶貝 對不起 我真的好想過去抱抱妳」、「可以接受我的愛嗎 我會給妳安全感」等曖昧訊息,才知妻子與對方有不正當往來,但顧及家庭與子女,選擇原諒。沒想到兩人竟暗中交往,同年7月10晚間跑到汽車旅館休息,已逾越一般男女間交往分際,最後決定與妻子離婚,求償100萬元。

王女向法官辯稱,李姓前夫長期有酗酒毆打子女的等惡習,也會用言語暴力辱罵自己,無法與前夫繼續同居,兩人也與2019年11月3日訴請離婚成立;與莊男只是朋友關係,並無婚外情,案發當天兩人是到旅館內聊天、休息,未對李男的配偶權造成侵害,就算法官認為李男可請求賠償,但1百萬元顯然過高,應予酌減。

莊男則向法官指稱,自己與王姓人妻並無肌膚之親,兩人只是朋友,曾向李男道歉,是因為他曾找人與自己的父親談論此事,為了避免家人受擾,才會道歉想息事寧人,案發當晚只是與王女在旅館內休息、聊天。

法官調查後認為,檢察官偵訊時,曾詢問2人到為何會到汽車旅館時,王、莊2人則稱因為手機沒電才會到汽車旅館內充電,但基隆市區可充電之處眾多,兩人不顧瓜田李下之嫌,共同投宿汽車旅館共處一室長達3小時之久。

加上兩人的的對話與親密照片並非一般朋友間會提及的對話與內容,顯然已經逾越結交普通朋友分際,達到破壞婚姻程度,損害李男配偶權,造成他精神痛苦;考量雙方地位、身分、經濟能力等狀況後,判處王、莊2人需賠償李男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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