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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電子腳鐐》9度判死的「勞力士之狼」逃亡4月仍回籠

曾連續被判9次死刑仍逃死的「勞力士之狼」李國生,逃亡4個月後被逮回。(資料照)

曾連續被判9次死刑仍逃死的「勞力士之狼」李國生,逃亡4個月後被逮回。(資料照)

2020/03/03 13:1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花蓮53歲男子歐力源日前破壞電子腳鐐,昨跑到北市犯下搶案,據指出,「性侵害犯罪防制法」自2005年起,增訂「輔以科技設備監控」條款,即俗稱電子腳鐐,去年間統計,發生過11人破壞腳鐐的案件,被抓回監獄須服完殘刑,其中以曾九度被判死的「勞力士之狼」李國生較知名,他後來剪斷電子腳鐐後脫逃4個多月,仍被逮捕。

毆男是1997年犯下性侵、強盜等案的「計程車之狼」,涉嫌搭載女被害人後,將她載到麥帥公路附近偏僻處,對她性侵、強盜財物,被判決無期徒刑,於2017年獲假釋,由於被評估再犯率高,因此仍實施電子腳鐐監控,但檢警昨晚發現,歐男的電子腳錼已被電鋸破壞,且歐男逃逸至北市另犯下搶案。

檢方指出,電子腳鐐材質特殊,一般工具難以破壞,除了利用科技監控,觀護人也會加強人工監控,不過,若當事人故意破壞電子腳鐐逃逸,實在是防不勝防;不過,法務部去年初統計,曾發生11人破壞腳鐐的案件,但最後均被抓回監獄,而且除了電子監控外,觀護人也會加強人工監,期能達到滴水不漏目標,尚有110多人受電子監控中。

2009年全台發生首起破壞電子腳鐐案,當時28歲的性侵假釋犯楊姓男子破壞電子腳鐐後,還主動打電話給觀護人,謊稱腳鐐鬆動,欲藉此拖延檢警追捕時間,不過,一位觀護人指出,電子腳鐐一旦遭到破壞後,觀護人都會馬上接到消息,將立通知線上的巡邏員警,馬上進行逮捕行動。

另外,犯下多起強盜、性侵案的李國生,曾被九度判死,最後獲判無期徒刑,2011年假釋出獄,2013年因犯案被撤銷假釋回監獄,卻自行剪斷電子腳鐐,展開4個多月的逃亡生涯,最終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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