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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裁離職創業遭控竊密 檢認不慎連結前東家資料庫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2人沒取得任何電磁紀錄,應是離職後不慎連結至前公司資料庫,因此將2人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調查,2人沒取得任何電磁紀錄,應是離職後不慎連結至前公司資料庫,因此將2人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20/03/02 12:2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在某代辦留學服務公司任職副總裁的全景教育公司美籍創辦人ANDY,以及吳姓女員工,被前公司指控,侵入前公司的雲端資料庫,竊取商業機密及客戶資料,用以規劃成立與前公司營運性質相近的全景教育,涉嫌妨害電腦使用及背信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2人沒取得任何電磁紀錄,應是離職後不慎連結至前公司資料庫,因此將2人不起訴。

告訴人指控,ANDY及吳女曾是該公司的副總裁及員工,2人涉嫌於2018年9月至12月間,分別使用不知情友人的iPhone手機,以及蘋果電腦登入該公司的雲端資料庫,取得該公司的商業機密及客戶資料。

告訴內容提及,ANDY及吳女在從前公司離職之前,即規劃成立與前公司營運性質相同的全景教育公司,嚴重侵害前公司的利益,為此控告2人妨害電腦使用及背信等罪。

檢方勘查前公司所提供的光碟資料等證據,內容除了登入訊息之外,並未有取得任何電磁紀錄的相關資料,倘若2人有侵入前公司資料庫取得電磁紀錄等行為,時間應接近2人離職日前或後,且應不只登入1次,方能達到侵入的目的。

檢方調查,2人登入前公司雲端資料庫的時間,與離職日期相隔甚久,且只登入1次,認為2人應是離職之後,不慎連結至前公司的雲端資料庫,難認定2人有妨害電腦使用及背信等罪的犯行,且2人也沒取得任何電磁紀錄,前公司也沒提出任何具體損害的證據,因此認定2人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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