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近六旬女友打翻醋罈子 怒控男友性侵!

近六旬女友打翻醋罈子,怒控男友性侵!(情境照)

近六旬女友打翻醋罈子,怒控男友性侵!(情境照)

2020/02/27 08:3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59歲婦人阿梅(化名)與小1歲的鄭男同居,雙方炒飯多次,日前無意間看到鄭男傳簡訊給其他女人,竟打翻醋罈子,怒告鄭男性侵多次,檢方調查後發現疑點重重,且認為二人同居時多次嘿咻是符合常情之事,全案不起訴。

59歲的阿梅指控,58歲的鄭男跟她是男女朋友關係,2人同居於新竹市;去年6月在同居處,鄭男趁她服用糖尿病藥物後睡覺而不能抗拒之際,先撫摸胸部、下體,將她性侵多次得逞;後來她發現鄭男傳送訊息給女性友人,懷疑男友出軌,乃報警提告。

鄭男鎮固承認於案發期間,與阿梅為男女朋友且同居,並發生性行為多次,惟堅詞否認性侵,辯稱與阿梅同居、同床多年,他平時下班回家後,會與阿梅嘿咻炒飯,阿梅從未拒絕過他,且於性行為過程中,意識均清楚,這次是因為阿梅誤會他傳訊息給其他女性,懷疑有曖昧,才會對他提告,他絕無性侵情事。

檢方認為二人於案發期間,本為同居男女朋友, 在相處過程中發生性行為,與常情並無違背;且阿梅未於遭性侵之初立即報警,而是在和鄭男發生性行為多次後,因發現他傳送訊息給其他女性,始報警提告,這與一般遭性侵後立即報警之常情有悖,且不能排除是因感情糾紛的可能性。

而且發生性行為時,阿梅意識均清楚,未受糖尿病藥物影響,這與乘機性交罪構成要件明顯不符,全案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