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偷情「對門房間淫聲陣陣」 建商崩潰向小王求償2千萬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知名建商戴姓負責人發現楊姓妻子與「小王」郭男到淡水偷情,他在房外蒐證聽到淫聲陣陣,氣得火冒三丈,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並求償2千萬天價,審理期間楊妻簽下離婚協議書,戴同意對她撤告,但陰錯陽差兩造簽下離婚協議書後才對楊女撤告,其撤告效力及於共犯,導致郭男也獲判公訴不受理,而民事求償部分法官發現兩人財力懸殊,判郭只需賠償30萬元,超過這個數字應駁回。
據悉,台中知名建商戴男2017年間雇請徵信社跟監楊姓妻子,同年3月4日徵信社業者發現,楊女與郭男同日晚10時許,投宿淡水承億飯店1106號房,戴男指示租下對面房間全程監控,他則從台中趕到現場。
戴與徵信社人員輪流守候整晚安靜無聲,5日清晨6、7點,才聽到房內傳來接續呻吟聲及兩波做愛的聲浪,完事後兩人步出房間,戴男報警處理,並對兩人提起妨害家庭告訴。
審理期間,戴又對楊女訴請判決離婚,2019年4月25日上午雙方協議離婚簽下協議書,而簽署後,戴依約定在當天下午遞狀對楊女撤回妨害家庭的民刑事告訴。
不過戴並無意對郭男撤回告訴,如果戴與楊還有婚姻關係期間,戴是可單獨撤回對楊女的告訴,但巧在戴男與楊女簽署完離婚協議書並辦理離婚登記後,才對楊女遞狀撤回,兩人已經沒有夫妻關係,所以其撤回告訴效力及於其他共犯,郭男原被判5月徒刑,上訴後改判公訴不受理,戴男以郭男破壞家庭生活圓滿幸福,致他數十年婚姻破裂與楊女離婚,請求賠償2000萬。
法官表示,經警方進入房間蒐證,在垃圾袋內採得衛生紙團,紙團上遺留DNA核與郭男、楊女DNA混合類型吻合。
法官審酌郭男所為已破壞戴男與楊女間夫妻信任、共同生活圓滿及幸福,依法請求賠償損害有理。審酌兩造身分、社會地位、教育程度 、經濟情況,戴男身價數億元以上,年收入數千萬,郭男碩士畢業,無業,名下有房屋、土地、汽車等總價值不到500萬,賠償金以30萬為適當,其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