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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爽被狗咬 放火燒狗再拋入前鎮運河溺死報仇

高雄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朱男拘役50日、併科2萬元罰金。(資料照)

高雄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朱男拘役50日、併科2萬元罰金。(資料照)

2020/01/08 10:0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朱姓男子不滿曾被狗咬傷,竟放火燒狗,還把狗拋到前鎮運河溺死,飼主協尋發現愛狗慘死,報警揪出行凶的朱男,高雄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朱拘役50日、併科2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朱男曾被成姓女子所飼養的咬傷過,心生不滿的他竟在去年7月3日下午,在前鎮運河一帶先將汽油潑灑在狗身上並點火引燃,然後再將重傷的狗拖至港口岸邊後,將該狗擲入海中,導致狗因而死亡。

成姓女子因找不到愛犬,在友人協尋下,最後在運河旁發現愛犬的屍體,成女發現狗的身上有疑似被燒過的痕跡,懷疑狗狗生前可能被人虐待,為了揪出凶手,成女報警處理,並在警方的偵緝下,順利逮獲朱男。

高雄地院開庭時,朱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被狗咬過才會行凶,法官雖然認定他惡行重大,但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朱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併科2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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