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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點幫我一下!假搭訕真猥褻 色狼判賠50萬

    2019/12/19 10:4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20歲吳姓男子搭訕女子小琳(化名),卻強拉小琳到公寓樓梯間猥褻,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50萬。(示意圖)

    20歲吳姓男子搭訕女子小琳(化名),卻強拉小琳到公寓樓梯間猥褻,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50萬。(示意圖)

    20歲吳姓男子去年7月間以「很多人在堵我」為由,搭訕女子小琳(化名),央求假裝男女朋友陪同步行至其住處,途中卻強拉小琳到公寓樓梯間猥褻,甚至拉下拉鍊掏出生殖器命令小琳:「妳快點幫我一下」被害者不堪受辱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5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7月27日下午6時許,吳男在新北市板橋區某超商內遇見小琳後,上前搭訕佯稱「很多人在堵我」,請小琳假裝是他女友,並陪同步行回家。

    小琳起初拒絕,因吳男不斷央求而勉強同意,不料,步行至某巷弄內時,吳男突然伸出狼爪,把她拖進公寓樓梯間強捏胸部,並掐住脖子強吻嘴唇,最後甚至拉下拉鍊掏出生殖器命令:「妳快點幫我一下」。

    小琳全力抵抗,趁隙逃出,請路人載她離開並報警處理,一、二審法院均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吳男9個月徒刑,被害者另提100萬元求償,但吳男卻未出庭,也沒提出書狀陳述。

    法官認為,小琳不斷大聲呼救及制止,吳男卻置之不理,甚至還拉下拉鍊,要求口交,顯然不知尊重他人身體及性自主,造成被害者身心受創,並需就醫治療,判決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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