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男女戴套「口愛」 沒證據有「性器接合」不起訴
2019/12/09 18:1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孫姓男子被控與已婚的籃姓女子偷情,2人雖坦承因女方月事來,加上有潔癖,最後有以「戴套」方式,由女方幫男方口交;但新北地檢署認為,當時扣到的衛生紙及保險套,經鑑定後,並未檢出2人DNA,加上沒有其他積極證據,無法證明2人有「性器接合」行為,處分不起訴。
據查,實務上對於通(相)姦的定義嚴格,通常是指異性之間的「性器接合」,口交通常不會成罪。
去年4月間,籃女丈夫發現妻子與孫男跑到摩鐵,疑似「啪啪啪」,在徵信社人員陪同下抓姦,扣到保險套、衛生紙等證據;對此,2人異口同聲堅稱,當時因女方月事來,加上有潔癖,最後只以戴套方式,由女方替男方口交,並未性交。
檢方認為,保險套及衛生紙送鑑定後,並未檢出2人的DNA,加上籃女丈夫並未親眼目睹2人性交,也沒有性交的蒐證畫面或照片,最後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