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生跑步昏倒成植物人 父含淚批警專卸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廖姓警專生參加學校3千公尺跑步後昏倒,雖撿回一命卻成為植物人;廖男父母認為警專與在場教官張一平均有疏失,訴請國賠2900萬餘元。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警專委託律師否認疏失,廖父坐在旁聽席不以為然,庭後也含淚批警專「卸責!」
廖姓父母主張,除張一平有過失外,警專現場沒有救護車加上無救護制度,且對於發生緊急傷病也未合理通知,因而索賠給付醫藥費、勞動力減損、宗教捐款(祈福費)、撫養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共2900萬餘元,未來也將視療程支出增加求償金額。
全案今開庭,除廖父坐在旁聽席外也委託律師萬建樺表示,若起初就對廖生使用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廖生便不會心臟休克、缺氧等,但張一平當下非但未叫其他學生拿AED,也未作CPR,僅有搖晃呼叫,加上警專不只沒有救護車,更沒有救護小組,種種因素導致廖生變成植物人。
警專委託律師則稱,校方有在黃金時間4分鐘內急救廖生,包括張姓教官立刻CPR,並呼叫其他教官繼續實施;至於原告很介意僅對張生「搖晃呼叫」,卻未作心肺復甦術一事,被告律師解釋,「搖晃呼叫」是執行CPR的第一動作,並非沒動作,且也同時請其他教官與醫護人員到場協助。
另就廖姓父母求償勞動能力減損每月5萬元方面,被告律師認為不需賠償的原因在於,廖生事發當下尚未通過警專特考,未來是否順利考過當上警察仍是未知數;法官庭末諭知明年1月7日再度開庭。
廖父庭後含淚提到,廖生是他4個小孩中年紀最小一位,現已無意識的兒子都住在護理之家,醫生近期也告知,兒子這種病況在1年內是最佳復甦時間,若超過1年進步不大,應該永久成為植物人。
廖父接著說,警專事發後完全沒探視過兒子,且張一平第一時間確實未幫兒子做CPR,警專稍早卻還否認賠償責任,顯見在卸責;廖父認為,當時在學的同班警專生為何願意在刑事偵查時出面作證,可知就是因看不慣教官當下作為,否則不會冒著學校給的壓力出面。
廖父強調,張一平大概是全台第一位在學生發生急難時,阻擋學生叫119的教職員,不過廖父離去前改口表示,學校後來有派訓導主任探視兒子1次,但他推著輪椅帶兒子去警專卻看不到校長,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