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倒女老闆致重傷殘 國家級桌球教練判賠1001萬
洪姓桌球前國手把雷姓女老闆撞倒,雷女仍呈現昏迷狀態,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洪男賠償1001萬餘元。(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洪姓前桌球國手前年開車時,沒注意車前狀況,把騎乘機車的雷姓女老闆撞倒,害雷女陷入昏迷,被害者家屬氣憤提出3705萬餘元民事求償;新北地院審酌雷女車禍時也有向左偏行的疏失,應自負2成責任,且扣除家屬已領取的207萬元汽車強制責任險理賠後,判決洪男仍須賠償1001萬餘元。
據了解,目前在大學任教的洪男,除了是國家級桌球教練外,還曾參與過亞運比賽,但前年5月21日晚間9時許,他開車沿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2段往竹林路方向行駛,行經仁愛路2段與東湖路口時,不慎把騎乘機車的雷女撞倒,導致她身體多處受傷,且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礙。
刑事部分,一、二審法院均依過失傷害致重傷罪,判洪男6個月徒刑,家屬並提出3705萬餘元民事求償。
對此,洪男認為,雷女騎車時,視線沒朝向前方,而是轉頭看右邊,且機車向左側偏行,令人難以防範,才會導致車禍發生,加上對方長期服用安眠藥物,身體狀態並不適合騎車,她本身也有過失。
法院審理後判決洪男須賠償被害者及其家屬醫藥、交通、看護費、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合計1511萬餘元,扣除已領取的207萬元汽車強制責任險理賠,加上被害者也有向左偏行的疏失,應自負2成責任,因此判賠1001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