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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女戀反目成仇 將對方個資全都露!

女女戀反目成仇,竟將對方個資全都露,遭檢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記者蔡彰盛攝)

女女戀反目成仇,竟將對方個資全都露,遭檢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提起公訴。(記者蔡彰盛攝)

2019/11/17 18:2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女女戀反目成仇,將對方個資全都露!鄭姓女子不滿前女友蕭女在分手後,不出面處理先前2人共同承擔的車損賠償責任,竟在臉書揭露蕭女個資,甚至還懸賞,新竹檢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鄭女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19歲的鄭女先前與蕭女為同性女友,交往期間蕭女因與同事有糾紛,致機車及鄭女朋友的小客車遭毀壞,而鄭女須負責賠償,且蕭女則為擔保人。

2人分手後,鄭女為逼迫蕭女出面協調應負擔賠償金,7月4日下午在臉書網站上,以暱稱帳號,並以公開臉書全部成員得閱覽方式,張貼:「幹!出來面對!當初我車被砸、被潑鹽酸,都是因為妳的事情!車子賠償責任應該也要負責任吧!封鎖我的電話?想躲起來逃避,不關妳的事嗎?車子賠償一人一半,請趕快處理吧!」等語,且張貼蕭女臉書主頁擷圖及和解契約部分擷圖上有「擔保人蕭女姓名、出生年月日、行動電話門號」等個人資料。

3天後鄭女又張貼:「各位幫忙分享一下,人有出來,有紅包給你當獎賞!」等語,並再張貼先前所貼蕭女臉書搜尋頁面擷圖,而逾越利用個人資料之必要範圍,足生損害於蕭女,後來蕭女發現,報警究辦,始查知上情。

鄭女到案後,固坦承前與蕭女為同性女友,且應負擔賠償車損等事實,然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那不是她臉書的帳號,所以不是她張貼那些話語與擷圖,然檢方並不採信,全案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意圖損害他人之利益違反利用個人資料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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