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涉嫌香港強劫逃回台 中檢組專案小組偵辦
2019/11/06 11:0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香港媒體昨引述警方消息人士報導,指一名台灣籍搶匪10月初持空氣槍,搶劫位於香港尖沙咀麼地道的鐘錶行,嫌犯犯案當晚即飛回台灣。法務部指出,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台灣人在香港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之罪,適用我國刑法規定。高檢署已協調有管轄權的台中檢警,全力偵辦該案。
據了解,台中地檢署將與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組成專案小組,預期今天將透過管道,由刑事局代表與港方接洽,釐清全案事證。
港警指出,該名台灣男子於10月6日上午抵達香港,假扮顧客進入尖沙咀麼地道的鐘錶店,以看似手槍的武器威脅31歲店員,得手2只價值99萬港幣(約388萬台幣)的手錶後逃逸;店員曾追出店外與搶匪扭打,嫌犯脫逃時手槍落地,被發現是空氣槍。
據媒體報導,港府相關部門雖嘗試與台灣方面確認嫌犯身分,但港府消息人士指稱,在現行制度下,該名嫌犯在台灣是「自由人」,除非他返回香港,否則港方無法要求台方逮捕嫌犯,並將他引渡至香港受審,港府也不會將監視器畫面等證據移交台方。或者,可透過國際刑警組織通緝該名嫌犯,使其一旦前往美國等國家,即可加以逮捕並引渡至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