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診所護士擅打美容針毀她容顏 判刑再罰百萬
![新竹診所護士擅打美容針毀她容顏,新竹地院判刑再罰百萬。(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診所護士擅打美容針毀她容顏,新竹地院判刑再罰百萬。(記者蔡彰盛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4/04/4630087_1_1.jpg)
新竹診所護士擅打美容針毀她容顏,新竹地院判刑再罰百萬。(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某診所賴姓護理師擅自為女患者施打臉部玻尿酸、肉毒桿菌美容針,結果患者慘遭毀容,不僅鼻子皮膚壞死,額頭也有血管炎,儘管診所已經賠償被害女70萬,但雙方仍未達成和解,新竹地院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賴女判刑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診所負責人犯行則仍由檢方偵辦當中。
法官調查,賴女係新竹市某診所護理師,而該診所負責人所涉過失傷害等犯嫌,經檢察官另案偵查中,賴女明知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且應注意自身並無相關醫療專業技術,應由具有醫療專業技術之人為他人從事醫療行為。
111年11月21日賴女在診所內,向張女聲稱可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之人體侵入性美容保養項目,張女乃同意由賴女為其臉部施作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之美容醫療行為,賴女即以針筒注射方式,替張女施打,然張女事後鼻部皮膚黑腫,而至台北榮民總醫院就醫,經醫師診斷鼻部皮膚壞死,且有前額與鼻部血管炎傷害。
法官審酌賴女具有護理師資格,理應知悉其無合法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卻仍在無醫師指示情況下,擅自執行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之人體侵入性醫療業務,所為不僅影響醫療制度健全發展,更造成告訴人鼻部皮膚壞死等傷害,且至今尚未完全痊癒,對於告訴人身心造成傷害不輕。
由於事後賴女與同案被告負責人與診所已陸續給付醫療費用、因本案致使無法出國旅遊之損失、住院與治療期間各項雜費、工作損失等費用合計70餘萬元,但雙方尚未達成和解,因此法官不予緩刑,並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