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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蟲戒癮打「牛奶針」暴斃 醫師過失致死判賠

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

高等法院的法庭內配置的法槌。(資料照)

2019/10/24 16:3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育德診所醫師林育德,2015年至2016年間為毒蟲施打普洛福俗稱「牛奶針」的組合針劑,其中3人卻在診所內暴斃或送醫急診後死亡!林醫師已被依過失致死判6年,上訴中,其中廖姓毒蟲的父母請求民事賠償300萬元,法官判准。

判決書指出,林、廖、邱等3名男子,都是濫用海洛因成癮,戒斷過程中會出現嚴重睡眠障礙、煩躁不安等等,陸續到台中育德診所,因該診所是中部最容易取得「牛奶針」組合針劑(搭配亞烈明注射液及壓凡必拉注射液)。刑庭法官認定,林醫師雖有對戒毒者看診,但未經評估是否適宜施打組合針劑,即以一組400元、兩組800元,形同直接「出售」給來戒癮之人。

毒蟲在櫃台繳錢拿到針劑,直接在診所後方臨時病床上,由林醫師協助施打,或自行施打,有的買回家自己打。2015年6月、9月、2016年4月陸續出現上述3人在診所內暴斃死亡,或送醫後死亡,都是正在施打他的「牛奶針」組合針劑。

林醫師辯稱,組合針劑可有效減輕戒斷症狀,上述3病患(死者)施打,符合醫療目的,他有要求病患簽下「切結書」,確認病患無施用毒品,不得重複施用牛奶針等,且死者當天在診所內僅施用1至2組,並未過量,可能是死者隱瞞施用毒品情形,才會造成暴斃。

刑事庭法官認為林醫師有過失,判處6年徒刑,目前上訴中。

民事庭法官認為,廖姓死者還有年老的父母需要撫養,其父母請求侵權損害賠償,要求共300萬元,因被告的過失行為與廖男死亡有因果關係。民事庭上林醫師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酌廖男因上述事故死亡,原告2人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苦,參酌廖男父母名下僅有老舊汽車1部,均無固定資產,且106、107年度均無所得,依雙方財力及地位、經濟狀況等,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30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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