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警薛定岳追歹徒殉職 嫌犯移送4罪、檢方起訴2罪
2019/10/02 10:51
〔記者林嘉東、吳昇儒/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警分局警員薛定岳因公殉職案,警方偵辦後,將肇逃的王姓男子依殺人罪、妨害公務致死罪等4大罪狀移送,基隆地檢署調查後僅起訴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與肇事逃逸2罪。
汐止分局長李宏振獲知後僅淡淡指出,對起訴內容雖感遺憾,但尊重司法,靜候法院判決。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汐止派出所警員薛定岳8月28日下午5時許,在汐止區忠孝東路、秀峰路口見王姓男子違規紅燈左轉,馬上掉頭一路緊追在後,追了6公里後,騎至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二路與福三街口與王的機車發生擦撞後摔車。
案發後,警方以王男拉K後騎車,觸犯毒駕致死罪,蛇行躲避薛員追捕,惡意撞警導致薛員摔車殉職後逃逸,另分別涉犯殺人、妨害公務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法辦。
不過,檢方認定,王雖拉K後騎車,但王通過直線測試、平衡動作及同心圓測試等身體平衡檢測,依客觀證據難認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
此外,王為躲避在後緊追的薛員攔檢,雖有危險駕駛行為,但薛員在王背後追逐,王並未故意衝撞薛員的行為,檢方因此認定,王並無故意殺害薛員及妨害薛員執行公務致死的犯行,殺人罪與妨害公務致死罪也不成立。
檢方僅認定,王姓男子騎車蛇行躲避追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及肇事逃逸罪嫌,今天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