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紅橘子」洗錢案被判刑 他又因逃漏稅4千萬遭管收
合茂科技公司前楊姓負責人(右二)欠稅4千萬元拒繳,遭新北地院裁定管收。(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涉入知名連鎖早餐店「紅橘子」跨國詐騙洗錢案的合茂科技公司前楊姓負責人,遭判刑4個月,今年1月才執行完畢,卻又因公司欠稅4千萬元拒繳,昨被新北地院裁定管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表示,合茂科技以電腦零件批發零售為業,2012年8月至10月間進貨時,取得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的統一發票,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虛報進項稅額96萬2410元;另於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間銷售貨物及勞務時,短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高達2億2351萬4836元,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查獲,除補徵逃漏之2012年度至2013年度營業稅、2012年度至20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外,並裁處罰鍰,本稅及罰鍰金額合計4187萬6550元,因逾期未繳,前年12月起陸續移送至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調查後發現,楊男2014年3月間因涉嫌提供公司帳戶,協助知名連鎖早餐店「紅橘子」創辦人蔡思庭跨國詐騙集團洗錢,遭起訴判刑。楊男於國稅局2015年3月間開始稽查義務人公司虛報進項稅額情事後,立即以分次提領現金及轉帳到楊男自己銀行帳戶的方式,處分合茂科技存款3207萬元;然後再找來人頭擔任公司負責人,意圖脫免責任。
楊男辯稱這些存款是買賣貨品而匯出的貨款,但卻無法提出相關具體事證,也無法清楚交代資金流向,新北分署最後僅扣押到4328元,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新北分署昨傳喚楊男到案,因楊男仍拒絕繳納所欠稅款,新北分署因此以「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及「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等事由,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昨晚8許裁准管收後,楊男還是不願繳稅,分署隨即將他送至台北看守所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