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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18歲表哥強抱磨蹭 7歲女:身上沾到黏黏的東西

2019/08/31 20:55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7歲女童向媽媽吐露,兩度遭同住的18歲表哥強行從後方抱住磨蹭,身上沾到軟軟黏黏的東西;女童媽媽報警提告外甥涉嫌對未滿14歲幼女強制猥褻。不過,檢方調查發現,女童無法清楚指訴、說詞矛盾,加上女童表哥全部否認,基於罪疑唯輕,認罪嫌不足、不起訴。

檢警調查,女童來自大家庭,與表哥共同居住;女童向媽媽吐露,今年4月8日、13日,表哥趁家裡沒有其他人在時,不顧她反對,分別在一樓客廳後方房間的電腦桌前、客廳電視前,強行由她背後抱住她磨蹭,使她身上沾到軟軟黏黏的東西

因女童媽媽知道外甥賦閒在家,她也發現外甥三不五時會看A片自慰,懷疑女兒遭外甥強制猥褻,報警提告。

不過,女童陳述,表哥抱著她磨蹭時,有穿褲子,衣服也沒有脫下來,卻自稱身上有沾到軟軟黏黏的東西,讓檢察官覺得矛盾,且因案發未久,但女童對於案發時是白天或晚上,也稱不記得了,更讓檢察官覺得與常情有違。

檢察官認為,女童與表哥同住多年,相較其他性侵害案件的被害人當更能清楚畫出現場相關位置,本案雖有手繪現場圖,但並未能補強女童指訴的內容。

且因表哥否認全部犯行,加上全案除女童指訴外,檢警也查無其餘積極證據,像是診斷證明等,可證明表哥的犯行,形同雙方各執一詞;檢察官基於罪移唯輕原則,認表哥犯罪嫌疑尚有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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