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民宅性侵少婦嗆殺女兒 軍人重判8年上訴被打槍
2019/08/02 23:23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潘姓男子於10年多前軍職服役期間,潛入屏東民宅,見屋主少婦小玉(化名)熟睡,身旁還有1歲女兒,竟強壓被害人的頭頸,以殺害她的女兒要脅,對少婦性侵得逞,屏東地院依現役軍人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徒刑,被告潘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事發當時被告潘男為現役軍人,不僅違法侵入住宅,見少婦躺在床上熟睡企圖性侵,被害人驚醒抗拒,潘男竟恐嚇殺害睡被害人身旁1歲幼女性命,少婦護女心切只好聽從,潘男竟當著小玉女兒面性侵其母,然後揚長而去,被害人報警採獲色狼指紋。
該案卻遇瓶頸始終未突破,直到2016年,潘男又涉嫌於桃園地區觸犯強制性交案,警方採集到檢體送刑事局建檔比對,意外比對出2案全有潘男的指紋,他辯稱休假會回屏東,但否認性侵,被告還惡劣狡辯說,大可召妓滿足性慾,不需冒重罪風險,一審不採信被告說詞,判潘男8年徒刑。
被告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認為該判決適當,被告上訴無理由,全案駁回、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