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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走不出離婚陰霾 竟瘋狂傳簡訊報復前夫

朱姓婦人與許姓丈夫離異後,走不出離婚陰霾,瘋狂傳簡訊羞辱、騷擾前夫,曾一天密集傳了8則簡訊,累計年餘傳70則簡訊,讓許不堪其擾。基隆地院判朱敗訴,要賠償前夫3萬元精神慰撫金。(記者林嘉東攝)

朱姓婦人與許姓丈夫離異後,走不出離婚陰霾,瘋狂傳簡訊羞辱、騷擾前夫,曾一天密集傳了8則簡訊,累計年餘傳70則簡訊,讓許不堪其擾。基隆地院判朱敗訴,要賠償前夫3萬元精神慰撫金。(記者林嘉東攝)

2019/06/18 19:03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朱姓婦人與許姓丈夫離異後,走不出離婚陰霾,瘋狂傳簡訊羞辱、騷擾前夫,曾一天密集傳了8則簡訊,累計年餘傳70則簡訊,讓許不堪其擾。基隆地院判朱敗訴,要賠償前夫3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指出,許姓男子與朱姓老婆結婚後,因感情不睦,前年5月間經法院調解離婚;未料,朱婦在2人離婚後,對前夫展開瘋狂報復。

許指控,2人離婚後,前妻一年多來,持續傳手機簡訊騷擾及羞辱他,像是「現市(世)報很快的」、「個人業障,個人擔,從今起我與你無任何瓜隔」、「你再繼續驕傲阿,你的褔報用完了,我勸你趕快做善事吧」、「已經很多人說你是吃軟飯的」「背叛我的人,一定有報應,你等著看報應吧!祝你幸褔快樂美滿」

許起訴指出,前妻傳羞辱他的簡訊,有時一天少則2則,多則8則,累計年餘多達70則,造成他難以入睡,長期失眠,瀕臨精神崩潰,向前妻請求精神慰撫金賠償台幣10萬元。

法院審理期間,朱婦未出庭也未遞書狀未自己答辯;法院認為朱婦對許密集傳送多則簡訊的行為,已侵害許的自由權及心理健康,許向朱婦請求精神慰撫金有理由,考量朱的收入,判朱婦要賠償許台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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