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未即時報警 計程車揪機車假車禍申請理賠
2019/03/22 12:2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羅姓計程車司機去年底行經北市忠孝東路時不慎撞上騎機車的謝男,謝因急於離開不願報警處理,雙方約定改日處理賠償事宜;但兩人後來被警方查出,相約重返事發地「假車禍」,羅才得以申請保險金賠償謝。士林地檢署審酌兩人均承認犯罪,給予緩起訴1年,須參與法治教育課程4小時。
檢方調查,去年12月13日下午4時許,羅男開計程車行經北市忠孝東路六段時,不慎追撞騎乘機車的謝男,急著離開的謝表明不願報警處理,雙方約定改日後再談賠償事宜。
羅男後來為以保險金方式理賠謝男2、3000元,竟揪謝回到事發現場再撞一次,並立刻報警處理;幸警員事後調取路口監視器畫面,得知是假車禍,成功阻止保險金遭詐騙。
檢方考量兩人均認罪,給予緩起訴1年,並要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8個月內參與法治教育課程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