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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友人彈飛遭後車輾斃 男超速釀禍判賠147萬

車內友人彈飛遭後車輾斃,男超速釀禍判賠147萬餘元。(記者鄭淑婷攝)

車內友人彈飛遭後車輾斃,男超速釀禍判賠147萬餘元。(記者鄭淑婷攝)

2019/03/19 19:0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3歲林姓男子2017年1月17日凌晨4點多,開車搭載詹姓友人外出,在國道二號以破百車速違規行駛,經過東向16.3公里處時,高速追撞前方車輛,林男下車處理時未設置警示標誌,後方兩輛車發現時已閃避不及,接連撞上林男橫在車道的車輛,仍坐在副駕駛座的詹男遭拋出車外,慘遭另兩輛車先後輾過死亡,林男因這起過失被判處8月徒刑確定,詹男父母另提出民事求償,桃園地院判決林男須賠償兩人共147萬8007元。

判決指出,林男當時車速達到130到140公里,先撞上前方另名林姓男子車輛後,車子就打橫停在內側車道,林男下車處理時沒有開啟警示燈或擺放故障標誌,導致後方鄭姓小客車、張姓小貨車駕駛閃避不及撞上,仍坐在副駕駛座的詹男彈飛出車外,倒臥在外側車道,遭到後方接連駛來的鄭姓、金姓男子車輛輾過,送醫急救後因創傷性休克於當天早上6點多宣告不治。

刑事部分林男已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8月徒刑確定,詹男父母另提出民事求償,扣除保險已支付的金額,桃園地院判決林男須賠償詹男父母14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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