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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問路突襲摸胸 色狼判刑6月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2019/03/13 14:2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47歲男子邱黃博於前年3月間,在新北市板橋區2度以假問路襲胸方式,性騷擾2名少女,他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不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觸摸2罪,判他6個月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前年3月30日下午4時許,邱黃博在板橋某國中附近天橋下,見到2名身著學校運動服的少女併行,見有機可趁,上前假借問路,突然伸手觸碰其中一名少女胸部,隨即快步離去。

當日下午5時許,他又在附近再度犯案,以問路方式搭訕2名併行、身著學校運動服的少女,趁其中一名少女轉頭之際襲胸,再快步離去。

少女們報案後,警方循線揪出他涉案,邱黃博在警詢時坦言當時有遇到這些少女,偵訊時改稱,不曉得有沒有遇到她們,就莫名其妙被告,對方應提出有觸碰胸部的證據。

除少女們指證、指認嫌疑人記錄表等證據外,其中一名被害者的朋友在案發時,曾拍下嫌疑人照片,加上監視器錄影顯示他在現場,與少女們指證情結吻合,法官綜合上述證據判定有罪。

法官認為,邱黃博自2007年起至2017年間已有多次犯妨害風化、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前科,仍不知悔改,再對本案2名少女犯案,犯後仍飾詞卸責未見悔意,判刑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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