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硬上老婆 強制性交判刑3年4月
北市一名老公暴力「硬上」老婆,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有碩士學歷的丈夫,前年10月與妻子為了談判離婚細節而爭吵,憤而壓制妻子雙手手腕、性侵妻子,3天後再次吵架而咬傷妻子手臂,老公事後辯稱是夫妻結婚多年來行房的「固定方式」,但台北地院不採信,認定莽夫違反妻子意願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將丈夫判刑3年4月,另依傷害罪判可易科罰金5萬元的拘役50天。可上訴。
法官調查,這對夫妻於2016年5月已簽好離婚協議書,但因一對3歲、6歲小孩的監護權以及離婚後家庭經濟分擔尚未談攏,因此遲未辦理離婚登記。據指出,丈夫經投資事業不成,收入透支,妻子在收入有台灣2、3倍的香港工作,家裡小孩主要由丈夫在打理,丈夫對妻子頗有怨言,還質疑她在香港有外遇,感情不睦。
雙方多次為離婚的事爭吵,前年10月6日晚上11點多,夫妻在北市松山區住處討論離婚細節,一言不合,丈夫以強暴手段壓制妻子的手腕,性侵妻子得逞。
3天後的10月9日凌晨,2人又在住處為離婚條件大吵一架,丈夫推倒妻子,咬傷她的左手臂,將她壓制拖行到房間,6歲兒子聽到媽媽尖叫聲跑來看,丈夫還恐嚇說「你如果報警,就再也看不到爸爸了」,妻趁機打電話叫女密友報警,警察到場才制止鬧劇。
妻子不知夫妻間也可告性侵,因此原本只告丈夫傷害罪,隔天朋友告知也可告性侵,她才去驗傷加告性侵。
法院審理時,丈夫雖坦承當晚與妻有發生性關係,但否認強制性交,辯稱他與妻子結婚十多年,房事有固定方式,當天妻子要求他按摩胸部,引導他進一步發生關係,完事後還一起洗澡,妻子抱著他睡覺,隔日早上妻子仍在家陪小孩,夫妻帶小孩出門與朋友吃飯,沒有違反意願。
他也否認同月9日打老婆,辯稱是2人討論離婚時,妻子情緒失控亂喊救命,他擔心吵到鄰居,要把妻子從客廳抱回房間,開門時重心不穩才跌倒摔傷。
合議庭傳喚妻子的女密友作證,證明夫妻常吵架,妻子每次回台看小孩,都會擔心老公不開門,事先向密友預約空房間,就算她回到家,也要擔心被老公硬上,必須反鎖房門、讓老公睡客廳,以防老公撬開門鎖潛入;而根據妻子與丈夫的手機LINE對話、丈夫也經常恐嚇老婆「不惜玉石俱焚、妳在香港吃香喝辣、要不要給我錢」。
法官因此認定丈夫與妻子多次爭吵,語帶威脅恫嚇,認定妻子是非自願行房,不採信丈夫辯詞,且他犯後態度不佳,既不認罪又以無關的證據指責妻子說謊,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