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挨撞6天後死亡 肇事婦人被訴 法官查出死因竟是吸毒
台中地檢署對田氏提起過失致死罪公訴,台中地院卻發現死者車禍復原期吸毒,引發顱內出血,判決公訴不受理。(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婦人田氏於2022年開車與周姓機車騎士相撞,周男恥骨骨折與身體擦挫傷,住院觀察1天出院,卻於車禍後第6天因顱內出血死亡,台中地檢署將田氏提起過失致死罪公訴,台中地方法院卻發現,解剖顯示周男於復原期間還吸毒,造成腦壓增高引發顱內出血(中風)死亡,判決檢方對田氏提起的公訴不受理。
判決書指出,田氏前年8月9日下午駕駛轎車,於中市清水區與周姓騎士相撞,周男沒有顱內出血跡象,於醫院急診室觀察一天,10日出院,卻於車禍第6天(15日)死於住處浴室,台中地檢署將田氏提起過失致死罪公訴。
台中地方法院卻發現,醫師在周男車禍急診時診斷,他意識清醒、呼吸正常、生命跡象穩定,外傷不會致死,也不會造成急性顱內出血,觀察一天後離院,解剖顯示周男死因,是「腦幹延髓區實質出血(顱內出血)、中樞神經衰竭」,周男原本就罹患慢性腎絲球腎病、腎衰竭而洗腎。
法醫師蕭開平作證說,周男顱內出血不是直接由車禍造成,可能另有其他原因,包括周男有腦中風傾向,死後血液化驗出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胃內亦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留,他研判周男顱內出血時間是車禍之後約5至6天(死亡當天或前一天)。
蕭開平進一步說,甲基安非他命是中樞神經系統藥物,會造成腦內多巴胺急速增高,腦壓血壓增高,周男肺部有出血性肺水腫,這是施用甲基安非他命的病理變化,他研判周男是死亡前1至2天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導致血壓增高,引起腦出血,亦即中風性出血,他強調,周男顱內出血死亡的第一個因素,是周男曾中風或腦出血,第二就是施用甲基安非他命。
法官認為,周男死因是濫用甲基安非他命等藥物導致顱內出血,死因與田氏的過失,難以認定有因果關連,田氏是涉嫌過失傷害罪,但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周男生前與家屬始終沒有提出告訴,既然未提告訴,台中地院自應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