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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日報都更市值上看80億 國產署要求還地勝訴

國語日報日前向國有財產數購買一筆土地,準備改建為教育大樓,估計都更市值上看80億元;但國產署前年見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興建,以不符當初購地計畫書為由發文國語日報,要求以原價3億7千餘萬元回收未果後,改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訴訟。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國語日報敗訴,可上訴。(資料照)

國語日報日前向國有財產數購買一筆土地,準備改建為教育大樓,估計都更市值上看80億元;但國產署前年見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興建,以不符當初購地計畫書為由發文國語日報,要求以原價3億7千餘萬元回收未果後,改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訴訟。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國語日報敗訴,可上訴。(資料照)

2019/01/25 14:4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語日報日前向國有財產數購買一筆土地,準備改建為教育大樓,估計都更市值上看80億元;但國產署前年見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興建,以不符當初購地計畫書為由發文國語日報,要求以原價3億7千餘萬元回收未果後,改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訴訟。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判國語日報敗訴,可上訴。

全案日前開庭時,國產署律師認為,雙方透過契約約定,國語日報必須在4年內完成改建,卻中途與建設公司簽約都更,導致無法如期竣工,喪失原本公益目的。

國語日報律師辯稱,國語日報取得土地目的確實在於公益福利,並經教育部審認,且國語日報只要按購地計畫進行相關程序,就已合乎使用規範,且大法官在文林苑事件後作出釋字第709號解釋,導致辦理都更程序更加繁瑣又複雜,而國產署也有參與都更程序,應完全了解情況,因此不可歸責於國語日報。

但國產署律師強調,依原契約規定,國語日報時間內未興建完成,就要返還土地,但不代表國語日報未來不得再度申購,只要再度申購,國產署會依土地價格變化,訂出不同出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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