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加FM2性侵前女友 渣男判賠100萬
2018/12/07 12:1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葉姓男子與女友花花(化名)分手後,自認感情與金錢付出甚多,卻未獲所期待回應,心有未甘,今年7月竟趁機在花花飲料中偷加FM2,等她藥效發作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8月徒刑,今再判葉男須賠償花花100萬1580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葉男與花花原本同居,但分手後自認感情與金錢付出甚多,卻未獲所期待回應,心有未甘,今年7月27日上網以400元購買FM2,同月31日凌晨,以搬離自己行李為由,跑進花花住處,趁她上廁所時,偷偷在她飲料中放入藥丸,待她藥效發作後性侵得逞。
花花後來清醒後奮力推開葉男,躲入廁所並報警處理,合議庭斥責他手段甚為卑劣,事後更將摻有FM2的飲料瓶,丟到花花住處隔壁大樓頂樓,有意湮滅罪證,其所為嚴重危害被害者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及花花日常生活及工作表現,甚至求助心理治療及定期看診。
花花表示,她因此事罹患憂鬱症,身心飽受折磨,並擔心懷孕,向葉男求償3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及1580元醫藥費,葉男則認為30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願支付70萬元與花花達成和解,但花花所受創傷甚難平復,堅決拒絕和解。
法官依醫院診斷證明書認定花花出現害怕異性、極度缺乏安全感等憂鬱症症狀,判葉男賠償花花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及1580元醫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