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證明狠打臉!替代役男裝病未服勤被起訴
2018/11/26 12:1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發配在桃園市政府地政事務所服役的24歲徐姓替代役男,去年7月17日上午8點到隔日下午5點、8月11日上午8點到16日中午,因未到單位服勤也未請假,累計長達219小時,被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無故擅離職役罪嫌送辦,徐男辯稱是因發高燒、腳受傷無法服勤,但被醫院診斷證明打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將他起訴。
徐男辯稱,他前一次未到單位服勤,是因發高燒的關係,後一次則是因腳受傷、骨折,他原本有附診斷證明請假,但主管不准他的假。
檢方檢視徐男所附的診斷證明,徐男其實根本沒有發燒,只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腳也沒有嚴重骨折,還不到重症而無法服勤的狀況,他卻在不准假的情況下未到單位服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