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撿到皮包花100元買麵 吃上官司
2018/11/12 11:2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江男騎機車在中區中華路騎樓下撿到一個皮包,10天後警察追上門來找皮包,他辯稱太忙才忘了交給警察,可是失主說里面現金不對,少了1800元,直腸子的江男脫口而出:「那有少那麼多,我才拿100元買麵」,當場露餡,警方訊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函請地檢署偵辦。
一分局大誠分駐所日前受理民眾報案,稱在中華路騎樓下遺失一個黑色包包,警方調閱監視器,過慮案發時間影像,發現騎機車的50歲江男涉有重嫌,查出車主江男,通知他到案,江男帶著皮包來也沒有否認,但向警方稱係因工作忙碌才沒有即時交予警方,絕對沒有侵占意圖。
但警方與失主發現裡面現金剩1200元,失主說他現金應該有3000元,警方詢問為何會有落差時,江男脫口而出:「那有少那麼多,我才拿100元買麵」,當場露餡。
18歲陸姓失主說當時與朋友慶生,在酒吧飲酒,暫將包包置於騎樓下,而回去索取時卻發現不見了,10天後沒任何消息才求助警方幫忙。
江男供稱當天騎乘機車經過,突然撇見騎樓下有一個包包,出於好心把包包帶走,只是因為工作太忙才一直沒聯絡失主或交給警方。正要交給警方時就接獲警方通知,他絕對沒有侵占意圖。
但江男拾獲遺失物當下沒有交付警方,還拿走裡面的100元使用,警方訊後仍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