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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前女友家門嗆砍新歡 火暴男的下場是…

陳姓男子不滿王姓女友另結新歡,多次傳訊息威脅砍殺,還持滅火器猛砸王女家門,吃上恐嚇、毀損官司,被判拘役60天。(資料照)

陳姓男子不滿王姓女友另結新歡,多次傳訊息威脅砍殺,還持滅火器猛砸王女家門,吃上恐嚇、毀損官司,被判拘役60天。(資料照)

2018/10/06 19:2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男子不滿王姓女友另結新歡,多次傳訊息威脅砍殺,還持滅火器猛砸王女家門,吃上恐嚇、毀損官司,雖然事後多次道歉,甚至要拿出20萬求和解,但王女不買單,堅持要給陳男教訓,台北地院日前判王男拘役60日,雖然是微罪,卻因未獲王女諒解,無法獲得緩刑,將留前科。

兩人去年底分手,今年4月間,陳男得知王女交了新男友,妒火中燒,臉書私訊王女「跟我說那個混帳混哪的」、「我要砍他」、「敢瞪我」、「我要他哭著求我」,1小時後,陳男還帶著7、8個人衝到王女家門口,要她出來面對。

新男友剛好在王女家,先栓住門鍊,想透過門縫與陳男溝通,未料陳男一看到王女的新歡,頓時抓狂,猛踹大門試圖闖入,新男友立刻關門,陳男不甘示弱,抄起一旁的滅火器,朝大門猛砸,打爛門鎖、門框、門板,直到警察來到才停手。

冷靜之後,陳男自覺做錯事,央求王女原諒,甚至提出20萬元的和解金條件,王女拒絕和解,也不收賠償金,就是要陳男接受刑罰。

陳男承認恐嚇與毀損,希望法官給予緩刑,法官審酌他的犯後態度尚佳、無前科,判拘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但因遲未取得王女諒解,無法緩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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