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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夫口角不滿自家縱火 燒毀鄰居財物被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杜婦涉犯公共危險罪,將她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杜婦涉犯公共危險罪,將她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18/08/27 13:1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杜姓婦人今年1月6日中午因與蔡姓丈夫起口角,心情不佳,竟趁著丈夫帶孩子出門用餐的時間,在家中點火燒紙,並放置在木質地板上,隨即離開住處。屋內卻開始起火燃燒,此舉造成同棟3、8及10樓住戶財物受損,鄰居們對杜婦提出告訴。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杜婦涉犯公共危險罪,將她起訴。

檢警調查,杜婦因為不滿丈夫,便在他的衣櫃旁點燃4張紙,並將打火機棄置在房內,置之不理,隨後離開房間,跑去找丈夫。

和室擺設內的塌塌米開始起火,火流從客廳西側往東、由木架南側往北,四處延燒,屋內多處燒毀,也導致其他住戶財物受損。

檢察官偵訊時,杜婦坦承犯行,且電梯監視器面也拍攝到杜婦縱火後離開的畫面,罪證明確,依法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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