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女控被性侵 恩客家人卻作證她大聲叫床喊「寶貝」
2018/08/12 07:2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在酒店工作的女子指控一名陳姓男子將他帶出場後,兩人一起在陳男家中「鴛鴦浴」時,陳男用蓮蓬頭噴她,她認為不受尊重想要離開,陳男卻將她拖回臥房性侵,憤而提告。不過檢察官傳喚陳男家人到案說明後,指稱當時只聽到「叫床聲」,女方還喊「老公」、「寶貝」,最後以事證不足,將陳男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男在今年1月27日前往中山區的知名酒店消費,認識了坐檯的女服務生,兩人一見如故,當晚便將她帶出場發生性關係;4天後,陳男同樣帶女服務生回家中過夜,2人洗了鴛鴦浴後又發生性關係。
不過女服務生指控,陳男一直用蓮蓬頭噴她,她覺得不受尊重起身想走,但陳男直接把她拖進房間,還恐嚇「一通電話、可以叫十幾個兄弟把你帶到山上輪姦」,女服務生不敢反抗,因此遭到性侵。針對女服務生說詞,陳男否認,並強調當時家中還有哥哥、弟弟及他們的同居女友,都各自在房裡休息,兩人到房間後女服務生「叫床叫超大聲」,還吵醒家人,絕無違背女子意願,也沒說過「輪姦」這種話。
檢察官為釐清案情,傳喚陳男的兄弟及他們的女友共4人,皆指稱當時沒有聽到女服務生求救或爭吵的聲音,反而是聽到她很大聲的大喊「老公」、「寶貝」,其中還伴隨叫床聲。另外,檢察官調閱女子的驗傷診斷書,發現女子手腕有紅色痕跡,僅能證明手腕被壓過,會陰處有多個新的小裂傷,代表當天前曾有過性關係,但無法證明這些傷勢是否為反抗所造成的外部受傷,因此認定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