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艦弊案竟是大烏龍 海巡3官員全不起訴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南艦弊案原來是烏龍?台南艦前年被爆甲板載重量不足,無法供直升機起降,海巡署驗收卻放水,涉嫌圖利廠商,但經2年偵查釐清案情,發現一切只是誤會,去年10月演習時,空勤總隊海豚直升機也多次完成落艦,驗收上並無問題,處分海巡總局時任船務組警監組長黃漢松、監造科長吳瑞祥及技正林榮邦不起訴。
調查局懷疑,台南艦原設計能夠負荷10噸重直昇機起降,2011年完成驗收,支付中信造船廠工程款近14億、負責監造的聯合船舶中心技術服務費近2800萬,隔年卻又另開採購案,多花220萬元給中信旗下高鼎公司,承包飛行甲板認證工程。
調查局認為,同一時間也在建造的新北艦,與台南艦是同一張設計圖,也發生飛行甲板認證問題,海巡署多花623萬補強才通過認證,由此可證台南艦也有同樣問題,3官員卻仍驗收付款,涉嫌圖利聯合船舶中心及高鼎。
但士林地檢署深入追查,發現台南艦案的合約中,僅約定甲板要能負荷10噸級直升機起降,並未要求取得認證,後來是因「100年度海安六號」演習時欲規劃直升機起降項目,但空勤總隊基於安全考量,要求要有船級協會認證,他們才願意降落,3官員才會額外發包認證工程。
檢察官為求慎重,還將各項數據送請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鑑定,結果顯示台南艦可承受10噸級直升機起訴,去年10月26日、30日分別在高雄市小港基地、屏東縣外海演習時,海豚直升機也多次完成落艦,驗收、認證顯然都沒問題,遂處分不起訴。
至於新北艦為何需要額外補強才通過認證,檢察官登船勘驗並調閱相關資料,發現新北艦有經過海巡署、船廠及監造公司三方開會後,合法變更設計,拆除機庫做為救難空間,該區域原本不是供直升機起降,申請認證時卻將納入落艦區域,才得額外增強結構,因此驗收上也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