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操作股票吸金逾1億!雜貨店3姊弟 各判刑3年8月
2018/06/26 18:0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文鶯、陳文隆、陳文宏3姊弟,在陳文宏於新北市三重區開設的雜貨店「錦西食品行」,以代操股票、保證獲利,年息37%到83%,游說民眾投資,吸金超過1億元;新北地院今依違反「銀行法」中的「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判3人各3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99年起,陳家3姊弟與共犯黃崇庭及自稱「鄭博元」的男子合作,對外自稱為「阿元集團」,宣稱由「阿元」代為操作股票,歷年獲利高達投資本金的37%到83%,如果虧損,投資本金沒超過1000萬,可全數取回;超過1000萬,也能拿回70至75%本金。
不少投資人覺得好賺,拿回部分利息後,本金加碼再投入,並「呷好道相報」,親朋好友一個拉一個加入,集團7年來吸金逾1億元,直到去年發不出利息,且黃崇庭失聯,全案終於曝光。
3姊弟辯稱只是分享投資經驗,不是「招攬」,但合議庭認為,陳文宏曾幫黃崇庭支付1年房租,陳文隆則會定期向黃男匯報代管帳戶內餘額,陳文鶯提供自己帳戶給黃買賣股票;3人不只介紹投資內容,還提供後續獲利訊息及協助投資人領取獲利,也有獲得報酬,不是單純投資人,而是共犯。
合議庭斥責,3姊弟所為嚴重妨害國內金融秩序及經濟安定,使投資人蒙受相當金額損害,犯後未坦承犯行,態度不佳,未和解賠償,考量3人與具有決策權的犯罪核心主嫌黃崇庭相較,犯罪程度較低,惡性較輕微,依刑法59條減刑後,均判刑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