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蘇志燮見面會唱歌侵權 主辦負責人判刑1年
韓星蘇志燮。(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知名韓星蘇志燮2014年6月來台舉辦粉絲見面會,現場演唱多首韓國流行歌曲,但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事後指控,其中7首歌是協會的「專屬授權」,主辦單位東翼娛樂公司卻未付權利金,控告東翼負責人劉在洵違反著作權法,北檢去年12月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法官因此將劉在洵判刑1年、東翼公司罰金20萬元、皆緩刑5年。可上訴。
韓國「憂鬱小生」蘇志燮在韓劇「對不起,我愛你」中,扮演癡情頹廢男「武赫」,紅透半邊天,擁有眾多粉絲,近年代表作「主君的太陽」、「我的維納斯」等更是讓人氣扶搖直上,人氣超高。
2014年6月底,蘇志燮首次在台灣舉辦見面會,票房佳績又臨時加開1場,總共6000張門票搶購一空,2場見面會他都演唱多首韓國流行歌曲,嗨翻全場。
但卻橫生枝節,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事後提蒐證影片指控,蘇志燮在會場演唱的歌曲中,有7首的「專屬授權」屬於該協會,但東翼娛樂卻未繳納公開演出的授權費,就擅自演唱,控告東翼與負責人劉在洵違反著作權法。
北檢原本認為罪證不足而處分不起訴,但再議後,高檢署認定協會確實有專屬授權,發回北檢命令起訴。
北院審理期間,劉在洵認罪,並與協會達成和解,但和解條件保密,法官考量劉沒有前科,一時失慮犯案,應不致再犯,將他判刑1年,東翼公司判處罰金20萬元,公司與劉都緩刑5年,以觀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