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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分工偷手機 未料過程全都錄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龔、蘇二人犯案證據明確,且已承認犯行,依侵占遺失物罪將兩人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龔、蘇二人犯案證據明確,且已承認犯行,依侵占遺失物罪將兩人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吳昇儒攝)

2018/05/28 11:4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女子龔秀玉、蘇鳳嬌二人4月11日下午前往基隆市某麵線羹店內消費時,看見一名顧客不小心遺漏手機,竟協議分工侵占手機,再變賣平分。蘇女向老闆結帳掩護,再由龔女趁隙將手機塞進口袋內帶走。兩人卻沒想到店內有監視器,企圖銷贓時,被警方活逮送辦。基隆地檢署偵訊後,依涉犯侵占罪將兩人起訴,並向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施姓顧客返回店內,發現放在手機已被拿走,詢問老闆是否有拾獲,卻得到否定的答案。麵線羹店老闆熱心的幫忙調閱店內監視器,並協助失主報警。警方看見監視器畫面,認出其中的蘇姓女子是轄區內的慣竊犯,立刻通報線上巡邏警員找人,不到2小時,就將拿著手機要銷贓的龔、蘇兩人逮捕到案。

兩人到案後,坦承確實想侵占手機,一出店門外就把手機關機,並將SIM卡丟棄在水溝內。

檢察官認為,龔、蘇二人犯案證據明確,且已承認犯行,依侵占遺失物罪將兩人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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