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玩這招…李宗瑞「搶包包」 拐女到小豪宅性侵偷拍

富少淫魔李宗瑞(中戴口罩者)搶走女友人H女皮包,不讓她離開夜店,聲稱要送她回家,竟是帶小豪宅性侵,今天被高院判賠200萬元。(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女模、女性友人等20多人,其中,性侵、偷拍5名女子被判刑20年定讞,服刑中;李宗瑞另涉對9名女子犯乘機性交等罪,二審被判39年2月,由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李之前被判賠1000多萬元,日前高等法院再對李涉對6女乘機性交、偷拍等案,判須賠償共1325萬元,高院今天指出,李宗瑞另以「搶皮包」招式佯稱送女友人回家,卻是帶回住處乘機性侵、偷拍性愛照,下午判李宗瑞須賠200萬元。
女友人也下手 再被判賠200萬
高院判決指出,李宗瑞是以「失戀」為藉口,邀約多年的女友人H女台北市信義區SPARK夜店喝酒聊天。夜深時,H女告知李宗瑞要離去,李卻搶走皮包,不讓她走,一再說服她,司機已在外面等,可送她回家,H女被迫答應讓李宗瑞送她回家。
但李宗瑞卻將H女帶回信義路五段小豪宅住處,隔天凌晨3點,趁她酒醉、無力反抗情況下性侵得逞,並偷拍她裸露下體的不雅照及性侵她的淫照。H女不甘受辱,對李宗瑞提告求償。高院認定李性侵H女,已侵害其貞操權,並造成身心重創,判李宗瑞須賠200萬元;可上訴。
遭李宗瑞伸狼爪性侵的友人,不止H女。上月底,高院判李須賠償6名被害人中,F女就是李宗瑞多年友人,F女向法官泣訴,她是李宗瑞多年好友,經常聚會,沒想到連她也遭毒手,遇害情節與H女如出一轍。
據指出,李宗瑞共被18名被害女子索賠,金額較高的4人,最高法院已判李應賠償共860萬,另有多名女子已和李以數十萬元不等金額私下和解而撤告,保守估算賠償達千餘萬元。
刑事部分,最高法院審理李涉性侵9女案,將來判決結果,將與目前已定讞的20年,再合併判定應執行刑期,最多以30年為限。
33歲李宗瑞被控,2009年8月起到信義區夜店把妹,認識女模、女性友人,竟對被害人下藥,20多人被性侵、偷拍,還錄下性侵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