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東張淑晶有麻煩了 二審被判支付眼科女院長200萬
2018/03/15 12: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備受爭議的女房東張淑晶又有麻煩了!張淑晶被擔任眼科診所院長的好友盧雪玉控告為辦理信貸,持其帳戶存摺、印章領取200萬元,但拒不還款,但張女辯稱是受盧女委託提款,且事後已還款,一審判盧女敗訴,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張女未證明是受盧女委託提款、也未證明已還款,今改判張女須返還盧女200萬元;可上訴。
盧雪玉具狀提告指出,張淑晶知悉她將名下房屋於2011年2月向瑞興銀行(原名大台北銀行)增貸500多萬元,而以須提供她的存款做為張女存款證明,以取信張女的信貸銀行並增加信貸額度為由,取走她在瑞興銀行的存摺和印章,並言明辦理信貸後即歸還。
盧女指控,張女竟在未告知她的情況下,擅自從其帳戶內提款200萬元,經她催討均未歸還,因此才提出告訴,並訴請法院判決張女返還該200萬元。
新北地檢署認為,盧女2011年已知悉張女提款200萬一事,卻直到2015年才提出告訴,且盧女交付帳戶存摺、印章時可能「默許」張女提款,因此不起訴處分,新北地院也判決盧女敗訴。盧女不服民事求償被判敗訴結果,上訴高等法院。
張女辯稱,當年是受盧女委託才提款200萬元,並已將該200萬元交給盧女。
高院認為,經查,張女承認於2011年3月16日自盧女帳戶提款200萬元,卻未能舉證證明受盧女委託才提款,也無法證明已將200萬元還給盧女,因此今判張女須返還盧女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