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匪沒拿超商僅有500元 求減刑不成判2年半
2018/02/13 12:01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台中男子邱敬豪繳不出房租,竟持西瓜刀搶超商,發現收銀機只有500元就自行離開,邱被捕後懇求法官讓他緩刑和減刑,理由是他已離婚、還有兩個幼童要養,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他不符緩刑和減刑要件,依加重強盜未遂罪判刑2年6月確定。
判決指出,29歲邱男向朋友借車,2017年1月16日凌晨3點開車到台中某超商前,持西瓜刀指向康姓店員表示要搶劫,邱男發現收銀機只有500元,另一台收銀機則沒錢,此時邱男突然良心發現,錢沒拿就走了。
邱男被捕後認罪,自稱離婚且有2名學齡前幼兒須撫養,希望法官減刑並讓他緩刑,他強調自己沒拿走超商的錢,也配合檢警調查,不過歷審都認為加重強盜未遂罪的最輕法定刑是2年4月,依法不能緩刑,且邱男深夜持刀強盜超商,任何人遇到都會擔心生命不保,因此不能減刑,將他判刑2年6月,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