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開完刀 疝氣老翁指姦少女判2年8月
2018/01/08 13:5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75歲林姓老翁才因疝氣開刀5天,傷口紗布還沒拆,就把在廟會認識的弱智少女小淑(化名)帶往摩鐵,林男不舉,只好指姦得逞,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見解,認為林男是累犯,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2年8月確定。
判決指出,從公賣局退休的林男曾因妨害性自主案遭判刑4年確定,但色心不改,他在廟會陣頭遶境時,認識被害少女小淑,2015年10月26日,林男因疝氣住院開刀,隔天就出院,同年月31日,竟開車載當時只有15歲的小淑到南投的摩鐵,林男因下腹開刀處疼痛,無法正常性交,改用手指插進小淑下體得逞。
小淑母親得知後,痛罵林男「年紀可當(小淑)爺爺」還亂來;林男辯稱小淑看起來像20幾歲、身材又好,還熟悉房事,當初是小淑主動找他去摩鐵,懷疑此事遭對方設計。
台南高分院不採信林男辯詞,認為從小淑出庭時的外貌看來,未脫稚氣,且林男和小淑家很近,彼此有共同友人,不可能不知道小淑未成年,小淑父母事後未向他索賠、不可能陷害他,合議庭痛批林男利用小淑智能障礙且思慮不成熟,誘騙小淑指姦,判處2年8月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