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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幫勾結詐團律師藏300萬 石育恩涉2大罪 80萬交保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兩罪,80萬元交保。(記者王定傳攝)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兩罪,80萬元交保。(記者王定傳攝)

2024/05/19 05:30

〔記者王定傳、蔡清華/綜合報導〕涉勾結詐騙集團洩密的律師鄭鴻威,日前被起訴求刑九年,事後驚爆鄭把三百萬元現金藏放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且石擔任法官前,曾幫鄭代送酬勞給涉案律師。台北地檢署前天搜索、約談石員,認為他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兩罪,諭令八十萬元交保候傳;同案被約談的鄭男僱用律師楊濟宇四十萬元交保、鄭的胞姊鄭彧歆獲請回。

檢廉調掌握,鄭的政治大學同窗好友石育恩,擔任法官前曾提著現金北上,幫鄭交付報酬給一名涉入洩密案的律師,不匯款的原因是怕被查金流;檢方因此認為石已知鄭男等人從事不法,款項有問題。

石當上法官後,又助鄭將約三百萬現金藏在他的法官辦公室,待鄭捲入詐團案的消息曝光,石疑擔心引火上身,偷偷把錢還給鄭的親友,檢方認為石涉隱匿犯罪所得,相關行為已涉犯參與犯罪組織及洗錢罪嫌。

橋院昨表示,石員交保後,後續如何處理屬司法院權責,橋院接獲司院指示後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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