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貨車停斜坡沒拉手煞車 滑行撞傷女騎士

台中地檢署。(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資料照)

2017/11/28 11:51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林姓鷹架師傅,去年7月開車到中市后里區施工時,把車停在斜坡,卻沒有確實拉起手煞車,就跑去買便當,卻沒想到貨車滑行撞傷騎機車的詹姓女子,更慘的是,貨車還把詹女夾在圍牆邊,導致詹女受到頗嚴重傷害,林男辯稱他有拉手煞車,但貨車滑行卻又是事實,台中地檢署今天依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34歲的林男於今年7月10日中午,把他平常開的小貨車,停在中市后里區寺山路的斜坡,卻沒有確實將手煞車拉起,就下車去買便當,他的貨車前方有一輛紅色自小客車,紅車前面又停了一輛機車,不久之後,紅車的車主要開車離開,機車的車主詹姓女子,正要挪動機車時,貨車往前方滑行,撞上詹女及其機車,更慘的是,前方有一堵矮牆,貨車把詹女夾在矮牆之間,詹女受到胸壁、上腹部、頭部與雙腿挫傷,以及左髖挫傷瘀血等傷害。

詹女一狀告上台中地檢署,林男宣稱他當時有拉起手煞車,卻又無法合理解釋為何貨車往前滑行,檢方認為他沒有「確實」拉起手煞車,就下車跑去買便當,應該注意而沒有注意,今天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