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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性侵親生女 她向友求助「想死」

新北地院依加重乘機性交及猥褻罪判狼父4年2月。(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院依加重乘機性交及猥褻罪判狼父4年2月。(記者王定傳攝)

2017/09/27 15:4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名狼父去年間趁女兒小美(化名)睡覺時,2度以手指性侵得逞,小美嚇傻繼續裝睡,狼父甚至捏她胸部,小美只好向好友訴苦說:「又來了、想死」等語,同學勸她報警,小美才鼓起勇氣告知母親,狼父辯稱因女兒想與母親同住才亂說話,新北地院不採信,依加重乘機性交及猥褻罪判刑4年2月。

據查,狼父與妻子離婚後分居,他獨自與子女同住,去年間,小美讀國中二年級時,狼父竟趁她熟睡時,伸出狼爪以手指性侵得逞,小美嚇傻只好裝睡,同年7月間,狼父又以相同手法性侵女兒得逞。

幾天後,他又趁女兒睡著時,伸手捏她胸部,小美雖因而驚醒,但惟恐父親察覺,繼續裝睡轉身,並撥開父親的手,狼父才罷手;案發後,小美擔心父親可能會不照顧她或做更嚴重的性侵害,本不敢張揚,只好向好友訴苦遭父親非禮並說:「又來了、想死!」好友勸她報案或告知母親。

小美思考後決定向母親訴苦:「我怕、我都快失眠了」,其母聽聞後安慰她會立刻報警,並將她帶回高雄,小美回說:「可是我不想轉學、我還想上課、我需要學費」等語,小美母親考慮後還是決定通報社會局及報案。

案發後,小美母親觀察女兒會害怕、做惡夢,偷看她日記發現女兒常夢到噁心畫面,還有一些厭世的話語,有時還會容易暴怒,哭會歇斯底里的大哭;狼父否認犯行,辯稱女兒想與母親同住才編謊話。

合議庭認為,小美指述無瑕疵,且她與父親相處尚可,未曾有過重大爭執,狼父也無過度嚴格管教,導致小美反彈,沒誣陷動機,加上小美好友、母親證詞,及她經醫師診斷下體有傷,斥責狼父所為對小美人格身心發展影響甚鉅,考量小美表示不希望父親受到懲罰,母親也說依法判決,現只希望女兒健康成長即可,判刑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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